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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小编从苏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得知,自7月1日起,苏州全市2017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工作全面启动,具体有怎样的变化呢?
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
每月缴存基数调整到最高2万元,同比2016年度最多可增加1900元。
各地缴存基数最高不得超过苏州市2016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即2万元,职工本人缴存的月工资基数超过最高限额的按最高限额计算,不到最高限额的按实计算;最低原则上不低于全市各地最低社保缴费基数。
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各类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等缴存比例仍为单位和职工各8%—12%,未达到上限比例的,可以继续调整。
对7月至调整当月之间月份少缴部分的住房公积金,单位在调整时,应做一次性补缴。新职工住房补贴的月工资基数同口径同时调整。
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范围
本次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范围为我市2016年12月31日前已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开户)的)各级机关、事业单位、各类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要求各单位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年度调整,未及时调整造成漏缴的,应在调整后做一次性补缴。
未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还将在大市范围内采集缴存职工手机号码,方便信息化管理。
住房公积金异地存取
同时,小编了解到目前苏州正在积极筹备接入全国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平台,7月或将上线运行。但使用平台办理的前提,在于转出地和转入地都已接入平台,否则缴存职工仍需按原方式到公积金中心窗口办理业务。
本人仅需持与原单位脱离劳动关系证明、身份证、住房公积金卡、本人名下的银行卡(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交通银行、苏州银行任一即可)到住房公积金提取承办银行网点或缴存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服务大厅办理即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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