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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不是牢不可破的,一个小小的矛盾,如果处理不妥当,也可能会激起层层风波。要是夫妻心生间隙,甚至忍无可忍选择了离婚,那很现实的问题就摆在那里了----房产该如何分割?
离婚后房子问题怎么解决?
针对离婚官司中可能涉及的房产问题,妈星人结合一些网友的提问,一一做下梳理(有点烧脑哦,做好准备~~)
Q1:结婚前,爸妈为我付了房子的首付款,现在我和媳妇感情破裂闹离婚,两人对于房产归属一直争执不下,房子究竟归属于谁?
该出资应当认定是你父母对你的个人赠与,父母明确表示赠与你们夫妻双方的除外。
如果是在结婚后,父母为你们的婚房出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父母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除外。
Q2:丈夫婚前付了全部房款,并取得了房产证,离婚时房屋如何分割?
既然是夫妻一方婚前付了全部房款,并取得了房产证,那么该房屋是婚前财产。离婚时,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嫁给土豪的灰姑娘要重点注意啦~)
Q3:妻子将房子擅自出卖他人,我该如何保障权益?
你的妻子未经你的同意,出售夫妻共同共有的房屋,若第三人(买房子的人)是善意购买、支付合理对价并办理产权登记手续的,你主张追回该房屋的,人民法院是不予支持的。
若给你造成损失,离婚时你请求赔偿损失,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Q4:房子是婚前我买下的,房屋贷款办理在我的名下。婚后也主要是由我的工资卡负责偿还按揭贷款,现在我们要离婚,这房子属于我个人的财产吧?
虽然房屋是你婚前购得的,但婚后房屋增值部分以及共同偿还贷款的部分,应当视为共同财产(夫妻双方另有约定的不算~)
需要说明的是,共同还贷部分,不论是由你用个人工资还贷,还是用双方工资还贷,均应认定为夫妻共有财产。
当然如果你能证实,你还贷的资金来源于个人婚前财产,那么该部分不应认定为夫妻共有财产。
Q5:婚前,我们两人出资购房,但婚前取得的房产证上只有男方的名字,离婚后房屋如何分割?
男方如果不承认你购房时出过资,认为房屋属于他的婚前个人财产,不作分割。
在你不能证实你自己有出资,且不是赠与给男方的前提下,你的权益法院是无力保护的。
也就是说,即使你出了钱,但不能证明出资行为,法院也无法判决男方给予适当补偿。
Q6:夫妻双方婚后出资(贷款)取得房屋产权,离婚后房屋如何分割?
明确产权,不论房产证上是一方的名字,还是双方的名字,均为共同财产。
明确产值,即房屋价值,按市场价计算,不按当初购房合同金额计算。
分清权益部分和债务部分。如果涉及贷款,先要将贷款部分除去。
也就是说,由取得房子的一方付给未得房一方房屋价值的一半,得房方单独偿还剩余的本金及利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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