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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价局】开展价格提醒告诫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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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6-14 08:58:03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正序浏览 |阅读模式
  为进一步规范市场价格秩序,优化龙虾节庆市场消费环境,日前,县物价局组织执法人员对景区、酒店(宾馆)等,上门开展价格提醒告诫工作,并下发了《盱眙县发改委(物价局)关于遵守价格政策的提醒告诫函》。
  《告诫函》对相关行业提出要求。一要严格自律,依法经营。要求经营者及相关单位要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加强自律,强化“自主定价”绝不是“自由涨价”的理性经营理念,合理定价,依法经营。二要明码标价,严禁价格欺诈。经营者在销售商品和提供有偿服务过程中,应当依法明码标价和收费公示。价目表或标价签注明品名、产地、规格、计价单位,禁止在标价外加价或收取未标明的费用。各旅游景区要严格落实景区门票价格政策,并在显著位置公示,严禁通过其他形式变相提高门票价格,同时要着力规范景区内所有餐饮、零售摊点、车辆停放等服务场所的价格行为,严禁欺客、宰客,净化旅游市场环境,促进旅游消费。三要自查自纠,限期整改。经营者及相关行业对照告诫函,自查自纠,在6月11日前整改到位,迎接复查。在节庆期间县物价局将集中组织开展市场价格检查,加强价格监测预警,对违反价格法律法规的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和《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的有关法律条款予以处罚。对性质恶劣、情节严重、造成不良影响的单位,将从严从重处罚,并通过新闻媒体公开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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