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浦口“虐童案”儿童及其亲生父母起诉发帖网友,称网友侵犯隐私权、名誉权一案,昨天在南京江宁区人民法院立案。“虐童案”父母状告网友的新闻一出,随即引发社会关注,网帖是否涉嫌侵权?当市民发现身边的虐待行为时,如何才能既帮助孩子,又不会踩上侵权“红线”?对此,记者采访了相关专家。 名誉侵权诉讼获立案引发网友关注 12日,浦口养母“虐童案”的男童及其亲生父母向我市江宁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状告最先发帖求助的南京网友,以名誉受损、隐私侵权为由,向该网友提出总计20万元的精神损失赔偿。 原告在起诉状中称,网友未经许可将涉案男童肖像对外发布,同时,男童是“养子”一事属于个人生活隐私,被告的发帖行为侵犯了孩子的肖像权、隐私权、名誉权等,要求被告向男童及男童父母共计赔偿20万元。 根据最高院立案登记制相关规定,该案昨天在江宁法院获得立案。 男童及其父母状告发帖网友消息一出,即引发热议。有网友表示,该事件曝光给孩子确实造成一定影响,对孩子未来的发展也不利。但也有网友指出,男童亲生父母的这一做法不当,虽然提起民事诉讼是他们的合法权利,但“不关心孩子被打,反倒去起诉求助人”让人难以理解。 律师:肖像、隐私侵权成立均有前提 采访中,记者辗转找到最初发帖的网友@朝廷半日闲,该网友向记者表示,他目前暂时不接受媒体采访,不过他已经获知男童父母起诉他。 江苏法德永衡律师事务所律师杨歌认为,公民认为权利受到侵害后向法院起诉无可厚非,但能否获得法院支持则要看具体情况。我国民法规定,肖像权、隐私权、名誉权都属于人格权,侵权成立必须要具备一定要件。例如,构成侵犯肖像权必须有“利用他人肖像营利”这一目的存在;构成侵犯名誉权,则要看发帖人是否有主观恶意存在。杨歌表示,就目前已经披露的情况来看,没有证据表明发帖人有营利目的和主观恶性。 当然,也有法律界人士指出,从保护儿童的角度出发,网友公布照片的行为确有不当,存在一定的侵权行为。 公益人士:发现身边的虐待行为最好先报警 发现身边的虐待行为,如何以合适方式帮忙而又不会侵犯隐私?南京爱之翼儿童公益服务中心副理事长袁媛表示,从未成年人保护的角度出发,应当鼓励市民在发现身边的虐待行为时,以合适的方式向社会寻求帮助,例如第一时间报警,或拨打12355青少年综合服务热线、求助妇联等。公布孩子的照片可以引发社会关注,但过高的关注度对当事儿童而言也会带来压力。 另一位长期从事儿童救助的公益人士则表示,在全程关注浦口“虐童案”后,他认为孩子的隐私信息并非发帖的第一求助人曝光,而是在后来的传播中被网友和部分媒体逐一揭露。该公益人士呼吁,网友可以关注事件,但不该过度评论,甚至是以此为谈资消费儿童。“网络呈现的内容支离破碎,网友无法了解案件全部事实时,在遇到类似事件时,应当保持适度克制,为司法介入提供依法、理性处理该案的空间。”该公益人士呼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