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客服QQ:114297999 合作电话:4000288880
  • 盱眙是我家,文明靠大家!小城盱眙网与您携手共建和谐盱眙、美好盱眙!
查看: 5077|回复: 17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虐童案”亲生父母起诉发帖网友索赔昨立案

[复制链接]

管理员

Rank: 9Rank: 9Rank: 9

积分
3209
跳转到指定楼层
楼主
发表于 2015-8-15 08:43:09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正序浏览 |阅读模式

南京浦口“虐童案”儿童及其亲生父母起诉发帖网友,称网友侵犯隐私权、名誉权一案,昨天在南京江宁区人民法院立案。“虐童案”父母状告网友的新闻一出,随即引发社会关注,网帖是否涉嫌侵权?当市民发现身边的虐待行为时,如何才能既帮助孩子,又不会踩上侵权“红线”?对此,记者采访了相关专家。

名誉侵权诉讼获立案引发网友关注

12日,浦口养母“虐童案”的男童及其亲生父母向我市江宁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状告最先发帖求助的南京网友,以名誉受损、隐私侵权为由,向该网友提出总计20万元的精神损失赔偿。

原告在起诉状中称,网友未经许可将涉案男童肖像对外发布,同时,男童是“养子”一事属于个人生活隐私,被告的发帖行为侵犯了孩子的肖像权、隐私权、名誉权等,要求被告向男童及男童父母共计赔偿20万元。

根据最高院立案登记制相关规定,该案昨天在江宁法院获得立案。

男童及其父母状告发帖网友消息一出,即引发热议。有网友表示,该事件曝光给孩子确实造成一定影响,对孩子未来的发展也不利。但也有网友指出,男童亲生父母的这一做法不当,虽然提起民事诉讼是他们的合法权利,但“不关心孩子被打,反倒去起诉求助人”让人难以理解。

律师:肖像、隐私侵权成立均有前提

采访中,记者辗转找到最初发帖的网友@朝廷半日闲,该网友向记者表示,他目前暂时不接受媒体采访,不过他已经获知男童父母起诉他。

江苏法德永衡律师事务所律师杨歌认为,公民认为权利受到侵害后向法院起诉无可厚非,但能否获得法院支持则要看具体情况。我国民法规定,肖像权、隐私权、名誉权都属于人格权,侵权成立必须要具备一定要件。例如,构成侵犯肖像权必须有“利用他人肖像营利”这一目的存在;构成侵犯名誉权,则要看发帖人是否有主观恶意存在。杨歌表示,就目前已经披露的情况来看,没有证据表明发帖人有营利目的和主观恶性。

当然,也有法律界人士指出,从保护儿童的角度出发,网友公布照片的行为确有不当,存在一定的侵权行为。

公益人士:发现身边的虐待行为最好先报警

发现身边的虐待行为,如何以合适方式帮忙而又不会侵犯隐私?南京爱之翼儿童公益服务中心副理事长袁媛表示,从未成年人保护的角度出发,应当鼓励市民在发现身边的虐待行为时,以合适的方式向社会寻求帮助,例如第一时间报警,或拨打12355青少年综合服务热线、求助妇联等。公布孩子的照片可以引发社会关注,但过高的关注度对当事儿童而言也会带来压力。

另一位长期从事儿童救助的公益人士则表示,在全程关注浦口“虐童案”后,他认为孩子的隐私信息并非发帖的第一求助人曝光,而是在后来的传播中被网友和部分媒体逐一揭露。该公益人士呼吁,网友可以关注事件,但不该过度评论,甚至是以此为谈资消费儿童。“网络呈现的内容支离破碎,网友无法了解案件全部事实时,在遇到类似事件时,应当保持适度克制,为司法介入提供依法、理性处理该案的空间。”该公益人士呼吁。


分享到:  QQ好友和群QQ好友和群 QQ空间QQ空间 腾讯微博腾讯微博 腾讯朋友腾讯朋友
收藏收藏 转播转播 分享分享 分享淘帖 支持支持 反对反对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高级会员

Rank: 4

积分
522
18#
发表于 2015-8-19 10:24:33 | 只看该作者
上法庭也许是件好事,让这一对父母的狗脸再次放在大众面前让人吐口水,你不能把几百万网友全告上吧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高级会员

Rank: 4

积分
584
17#
发表于 2015-8-18 09:39:44 | 只看该作者
有时候报警真的解决不了问题!!我支持发帖者。。。如果这次发帖者输了。。。那我就会对中国的法律很失望!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高级会员

Rank: 4

积分
505
16#
发表于 2015-8-17 17:13:39 | 只看该作者
我想说的是,一位连孩子都养不起的父母,还懂名誉受损、隐私侵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高级会员

Rank: 4

积分
526
15#
发表于 2015-8-17 13:48:58 | 只看该作者
这个父母,真是要钱不要脸的主!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金牌会员

Rank: 6Rank: 6

积分
1210
14#
发表于 2015-8-17 12:05:20 | 只看该作者
树不要皮必死无疑,人不要脸天下无敌。渐渐都淡忘这破事了,这对亲生父母肯定是受了养父母的唆摆,太恶心了这帮人!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高级会员

Rank: 4

积分
568
13#
发表于 2015-8-17 10:13:37 | 只看该作者
一对够男女。自己有本事生。就没本事带了。现在小孩给虐待了,你没本事找打小孩的人的麻烦。反而到找帮你小孩的人的麻烦了、下次没人敢做好事了。你还有理由要人家赔你钱。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高级会员

Rank: 4

积分
585
12#
发表于 2015-8-17 09:46:49 | 只看该作者
这对亲生父母从法律上说已经跟孩子没有关系了,你们凭什么以孩子为由状告帮助这个孩子的网友呢???!!!见过不要脸的,没见过这么不要脸的。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高级会员

Rank: 4

积分
582
11#
发表于 2015-8-17 09:01:02 | 只看该作者
养不起还生,生了看亲戚条件好就送,送来养也不管死活,被打成这样还不允许别人帮助,别人帮小孩到成了他们赚钱的理由。眼里只有钱了!虎毒不食子,他们这是拿自己孩子换钱啊!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高级会员

Rank: 4

积分
528
10#
发表于 2015-8-17 08:47:14 | 只看该作者
有的人活着,其实不如死了。就是这些败类从古至今都一直有,害的社会黑白颠倒。法律希望是维持正义,并不是一张废纸。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使用 高级模式(可批量传图、插入视频等)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