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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中国之声《新闻纵横》报道,临近年底,江苏多地的不少居民向媒体反映说,他们购买的商品房无法按期交付,有的是开发商出现跑路,有的开发商没有能力继续建设,形成了烂尾楼。根据江苏省住建厅提供的数据显示:截止8号晚上6点,全省有关房屋延期交付的问题一共是132件,涉及22个小区,这些小区主要集中在宿迁、连云港、淮安、无锡等这些地区。这些买房人已经将积攒多年的积蓄交付给了购房首付,还面临每月偿还银行贷款,还要在外租房生活。他们承受着巨大的生活压力,而何时拿到房子遥遥无期。那出现这类现象,问题出在哪儿?解决的途径又在哪里?
江阴市璜土镇龙城福第小区的业主告诉记者,按照合同约定,在今年12月底有700多户应该拿到购买的房屋,但是由于开发商出现了资金问题,已经停工了大半年,无法拿到房屋,让买房人陷入窘境——又要交房贷,又需要租房居住,开销很大,而开发商对于延期交房的期限也迟迟没有给出,这样的生活,还不知道要持续多久。
据买房人张先生介绍,无锡市惠山区钱桥镇香缇半岛小区也已经停工一年多,而开发商给出的回复让他们感到无奈,什么时候开工,不知道;业主要退房,开放商又称没钱。
而徐州铜山区圣地雅阁小区的业主也遭遇了房屋的烂尾,如今200多户买房人到处维权,却收效甚微。买房人徐女士十分困惑,自己购买的房屋有政府签发的预售许可证,并非“三无产品”,政府本应负有监管责任。现在遭遇到开发商跑路,“我们就是找政府了,没有任何办法,”徐女士说。
此外,淮安盱眙城市桃园小区业主买房三年,如今工程停工无法正常交付。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洲际一品小区业主搬入新居一年多,100多户业主仍然使用的临时用电。通过对每个个案进行采访,记者发现,出现烂尾楼都有各自的具体原因,比如开发商违法违规导致工程停工,开发项目涉及经济纠纷,开发商非法的民间融资出现资金黑洞等。有业内专家保守估计,在江苏新建楼盘中,出现烂尾楼的比例在5%以上,处于一个较高的状态。不过,记者采访了解到,江苏省住建部门还没有对全省烂尾楼情况进行过相关的调研,因此行业主管部门如何参与管理值得关注。烂尾楼为何频频出现?
据了解,早在1994 年,建设部就颁布了《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允许开发企业将正在建设中的房屋预先出售给承购人。商品房预售制度在出台的最初目的是降低房地产开发资金门槛、扩大内需。公开数据显示,目前我国各主要城市商品房预售比例普遍较高,有的城市甚至达90%以上。也因此在一定程度上,商品房预售已经成为房地产开发融资的重要手段。不过,记者调查发现,由于监管环节的缺位,导致很多开发商,特别是中小型开发商并没有完全将预售资金用于开发楼盘的建设,而是挪作他用,管理不善,最终深陷资金漩涡。对此,南京大学不动产研究中心副主任吴福象教授认为,中国推行了20多年的商品房预售制度应该取消了。预售制度取消会阶段性加大开发商成本。
同时,吴教授也表示,预售制度的取消也不能一刀切,应该有序推进。对此,南京大学城市科学研究院副院长胡小武认为,政府需要对制度进行重新调整和设计来提高房地产准入门槛,从而规约和净化市场,缩小在现行商品房预售制度下买卖双方的不平等地位,提高预售的门槛,有利于推动市场往大而强的开发模式转型,没有实力的就会被自然淘汰,市场的参与者就越来越往大而强的企业分化,这种烂尾的风险系数就会降低。
在现行的商品预售制度下,为了降低风险,政府应该对商品房预售资金进行监管,然而,记者采访了解到,预售资金的监管政策在有的地方并没有实际推行。
预售资金管理,是项目建设的最后保障。监管预售资金的目的显而易见就是为了防止烂尾楼的蔓延。这次江苏多地商品房烂尾现象频频发生,很显然,预售款的监管存在漏洞。
所谓商品房预售款监管,就是开发商将老百姓购买期房的钱存进银行账户里,由银行进行监督管理,专款专用,不能挪作他用。现实的情况却是,按照目前的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的规定,预售款监管是由银行、监理单位进行多方监管。存在的问题是,开发商的商品房预售是一个动态操作,银行很难做到天天盯着,开发商在拿到首付款之后是否及时交给银行,更多的是靠自觉,这其中有转移腾挪销售款的空间和漏洞。那么如何堵住商品房预收款监管的漏洞?对于解决烂尾楼问题,还应该在哪些方面着手呢?
此前有媒体报道称,开发商开发楼盘的购买土地和以及各类税费成本已经超过房价的一半。政府通过出售土地获得财政收入,成为了房地产市场的最大获益人,当房屋出现烂尾的时候,政府又是否应该出来承担一定的责任呢?南京大学不动产研究中心副主任吴福象认为,出现了房屋烂尾,从管理的角度,至少不能让市场经济行为成为政府消极管理的托词,政府必须介入进行管理协调。吴教授表示,通过法律完善和政府行政,应该增加对房地产开发商违法合约的惩罚力度。吴教授说,有些开发商没钱赚的时候,一方面烂尾,一方面自己的生活水平还很高。吴教授建议,出现烂尾楼的开发商,政府要查封和冻结其家庭或关联人的资产,核查银行流水和各种资金的去向,让开发商不能违约,不敢违约:“现在很多问题就是缺乏这种惩罚机制,而且惩罚力度太低,这是造成烂尾楼最根本的、最深层次的原因。”
而另一方面,房地产专家,易居中国执行总裁丁祖昱认为,从土地出让开始,如果每一个流程都能按照政府相关规定去执行,并做好相关的监管,烂尾楼并不太容易出现。
南京大学法学院邱鹭风教授表示出现了烂尾楼,相关各方需要召开债权人会议,协商通过资产重组的方式,寻找到合适的接盘者,盘活项目。或者债权人向法院申请让开发商破产,剩余资产清偿各类债权人。不过邱教授提醒买房人在购房时应该充分考察开发商的情况,在购买期房后,为保障将来实现物权,根据《物权法》第二十条规定,申请预告登记,今后楼盘又被开发商抵押出去的话,业主就有对抗的权利了。返回大苏网首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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