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对于爱情、婚姻来说,虽然说不能太过现实,但是往往现实就会给你一巴掌让你认清事实,分清个人财产,并不是在伤害感情,而是爱护家人、爱护自己的一种方式,谈钱不伤感情!
1.父母出资买房 保留证明。
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22条: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 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除外。如果是婚后父母出资购房,有可能被认定为向父母借钱买房,房子可能最后被判归对方父母。
2.用男方的彩礼在婚前买房
这是举证责任问题。当男方在购房之前把彩礼打进女方账户,且不是什么吉祥数字,很难直接推定是彩礼。此时,应由女方来证明。若是彩礼,则是女方个人财产;若不是彩礼,则是男方出资。当女方证明不了时,原本是女方婚前个人买房,变成双方共同买房,产权性质由个人变共同。
3.共同出资买房,需谨慎!
涉及父母出资时,房屋份额的认定在法律依据上存在较大争议,且容易变成借款。建议以双方名义买,书面确定资金来源、性质、数额,各自占房屋份额。现在不谈好,就是埋雷找官司打的。
法律依据: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12条: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用夫妻共同财产出资购买以一方父母名义参加房改的房屋,产权登记在一方父母名下,离婚时另一方主张按照夫妻共同财产对该房屋进行分割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购买该房屋时的出资,可以作为债权处理。
4.对方出钱买房,你出钱装修或者买车,NO!NO!NO!
这种情况在二三线城市还是很普遍的,房子在法律上是对方的,你所出的装修钱,跟随装修一起变成了房子一部分,离婚时只剩下残值补给你,要不你生气,把装修都带走!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