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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婚时夫妻恩爱有加,离婚时冷漠如陌生人,在利益面前感情似乎显得一文不值。有时不惜闹到法院。夫妻之间的房产纠纷现在来看是很平常的事情。不少情侣会因为婚前在房本上加名字的事情而闹得不欢而散,房产证上写谁的名字,或是继我和你妈掉河里后又一“世纪难题”!
一、婚后由双方父母出资够得的房子。无论房产证登记在哪方名下,离婚后都会按出资份额分割。若是一方父母出资购买,产权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那么就属于是对子女的赠与,只要房产未过户,离婚时均作为一方个人财产不予分割。
二、婚后一方父母出首付,房子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夫妻双方共同还贷。若是是父母没有明确公证房产是赠与自己子女的话,那么便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若是父母明确公证房子赠与子女,离婚分割房产时首付款仍归属出资一方,剩下的还贷部分按照签订的合同份额划分。无合同的话,则按照还贷份额划分,房屋增值部分双方平分。
三、双方用共同财产以一方父母名义买房。如果房产证写的是一方父母的名字,那么产权便属于父母,离婚时则会被认定不属于夫妻财产,也不会给予分割,只能按照当初的出资情况要求补偿。
婚姻因为爱情,本不应掺杂太多外物,每个人都应该得到属于自己的安全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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