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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妻子吵架后情绪失控,靖江一男子竟10次放火烧毁他人财物。2月6日,靖江市检察院以涉嫌放火、寻衅滋事、盗窃等3项罪名对被告人高某提起公诉。
靖江男子高某虽已年近六旬,可脾气却非常暴躁,经常与别人斗嘴,和老伴也不例外。2011年初的一天傍晚,高某与妻子发生争执,揣着一肚子火没地方发泄,就骑上自行车从靖江西来镇的家里出门散心,从晚上7点多一直转悠到次日凌晨1点左右。
高某经斜桥镇一座厂房时,看到厂里没有灯,而一扇窗户却开着,高某透过窗户发现屋内堆满了布、棉絮之类。高某放火的恶念鬼使神差地冒出,遂拿出身边的打火机,伸进窗户里,将棉布点燃。看着越烧越旺的大火,高某心中没有丝毫恐惧,反而感觉异常兴奋。这场大火造成直接经济损失42万余元。
在随后的四年里,高某每当感觉心中不快,特别是和妻子吵架后,就默不作声地出门,等到夜深人静时,便偷偷点燃一把火,将邻里的稻草堆以及他人的轿车、农用车、拖拉机化烧毁,从中寻求快慰。
由于高某流动随机作案,在外人看来犯罪动机难以捉摸,故案件一直未能侦破。2017年3月,曾因盗窃被劳动教养的高某,贼性不改,再次偷他人电动三轮车,进入警方视线。后高某投案自首,被讯问过程中如实交代了放火的犯罪事实。经查明,高某先后10次放火,损毁物品价值59万余元,另盗窃电动三轮车5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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