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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30日,常州,无锡,苏州三地先后发布网约车新政。据悉,相关文件对各市出租汽车的功能定位、业态发展、管理服务、网约车准入等方面作了明确规定,网约车正式合法化。其中,常州、苏州明确规定设置4个月过渡期,即从2017年12月30日起至2017年4月30日止,以让存量 " 专车 " 平稳有序地实现 " 非法 " 向 " 合法 " 地转变。
虽然三地的细节略有不同,但最基本的条件几乎完全一致,如车辆初次注册登记时的实际购置价格及车辆购置税总计不低于12万元等。
网约车辆规定相同处:
(一)本市号牌车辆,车辆使用性质登记为预约出租客运。
(二)7 座及以下乘用车,自行驶证载明的车辆初次注册登记之日起不超过3年。
(三)车辆初次注册登记时的实际购置价格及车辆购置税总计不低于12万元;纯电动车续航里程不低于250千米。
(四)安装具有行驶记录功能的车辆卫星定位装置、应急报警装置。
(五)车辆技术性能符合运营安全相关标准要求。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网约车驾驶员规定相同处:
(一)本市户籍或持有本市公安机关核发的有效居住证。
(二)取得相应准驾车型的机动车驾驶证并具有3年以上驾驶经历。
(三)无交通肇事犯罪、危险驾驶犯罪记录,无吸毒记录,无饮酒后驾驶记录,最近连续3个记分周期内没有记满12分记录。
(四)无暴力犯罪记录。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网约车驾驶员规定不同处:
(一)无锡和苏州均要求司机无依法认定的严重失信行为记录。
(二)无锡要求司机自申请之日前2年内无被吊销出租汽车从业资格证的记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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