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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一对夫妻离婚都想要房子 法官让双方竞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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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帅气的板栗
时间:
2018-1-26 15: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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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一对夫妻离婚都想要房子 法官让双方竞价
夫妻离婚争着要房子,咋办?近日,昆山法院的法庭上,法官竟让夫妻双方竞价,出价高的得。现代快报记者了解到,最终法院依据竞价结果作出判决,纠纷得以圆满解决。
" 现在对位于本市某某小区的房屋 1 套进行竞价。"" 我出价 95 万元。"" 我出价 110 万元。"…… 经夫妻竞价,这套房屋最终归属张某所有。
据承办法官介绍,2010 年底,张某与王某经人介绍相识相恋,于 2011 年登记结婚,并生育一女。婚后,双方在昆山购买房屋 1 套。起初,双方感情尚可,后因女儿身体发育迟缓,治疗费用巨大,双方开始产生矛盾。为此,张某以夫妻感情破裂为由向法院起诉要求与王某离婚,并依法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在庭审过程中,双方同意离婚但在夫妻共同财产房屋的分割上存在分歧,承办法官多次组织双方进行调解均无效。为妥善分割财产,避免矛盾激化,承办法官向双方进行了法律释明,要求双方进行竞价处理。张某和王某一致同意进行竞价处理,于是便出现了前面的那一幕。
关于夫妻竞价,承办法官解释,根据《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 20 条规定,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中的房屋价值及归属无法达成协议时,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法院应当准许。" 相比其他如评估、拍卖等手段,通过竞价的方式决定财产归属可以节省额外费用,提高案件审理效率,竞价价格也更接近房屋的实际价值,能够最大限度地缓解当事人之间的矛盾,维护当事人的合法利益。" 法官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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