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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关于《五洲国际无良商家巴弟鸡排涉嫌欺诈敲诈儿童,偷税漏税》后续 [打印本页]

作者: jerometao    时间: 2015-7-10 20:48
标题: 关于《五洲国际无良商家巴弟鸡排涉嫌欺诈敲诈儿童,偷税漏税》后续
原帖经过百度贴吧,盱眙365论坛,盱眙新鲜事公众号等传播后,不但引起了各网友的热烈讨论也引起了店主曽兆芬的关注,并于2015年7月8日晚间给本人打电话,一上来就质问本人是什么屌意思,让我出去。没有理她,她就一直不停的打,直至把她号码拉黑。
于第二日,即7月9日上午,被传唤至盱城派出所协助调查。
与她同行的还有那个她所谓的普通朋友孙姓男子。(这个时候,各位看官应该明白那个普通朋友跟她的大概关系,能在她家帮忙数月,甚至一大早就陪她去派出所报案的人能是普通朋友那么简单?)还口口声声说什么,知道我住在金鹏大道。并且威胁本人说把本人资料上传至网络。还说她收到消息,说我是拿了别人钱故意去她家找麻烦,甚至那个孙姓男子还说,弄坏他家展示架的小朋友是我指使的!!!

在盱城派出所进行调解时,她提出让本人删除所有帖子,并向其道歉。被本人拒绝。

民警给的处理意见是,既然协调不成功,而我本人又拒绝她的要求,就让其起诉。

现在,坐等法院传票。

来自: 微社区
作者: 东庄人    时间: 2015-7-10 20:52
支持你兄弟!加油!干到底,需要我们支援的时候请说一声。
楼上说的对,一个“巴”一个“鸡”还有一个“小弟弟”,这不是侮辱顾客吗?我也要举报,巴弟鸡排涉嫌在公共场合传播色情淫秽信息。
你让那些天天吃这个的小姑娘们情何以堪。
作者: 心伤    时间: 2015-7-10 20:57
坐等后续,看看是对峙公堂,还是又一个私下了结。
作者: 邱局    时间: 2015-7-10 20:58
有问题不可怕,承认错误也不丢人,但是,,,,就太丢人。
作者: 疯子也不错    时间: 2015-7-10 21:02
太不要脸了
作者: 勤劳管镇人    时间: 2015-7-10 21:02
巴弟鸡排?怎么起了这么个名字,各位会与什么词做一个联想呢?也不知道店主是怎么想的,也许这是一个连锁品牌,再连锁,这个名字也不大好听。
作者: 于阜    时间: 2015-7-10 21:03
楼主之前发的帖子我也看了,如果属实那么你是一个有正义感的人,闹到派出所充其量也就是很小的民事纠纷而已不具备立案条件,如果鸡排真的找一些所谓的证据敢起诉你那么我支持你反诉鸡排。
请把鸡排说的话录音(如果鸡排说你是拿别人钱故意搞他或小朋友是你指示的这些话,鸡排是要为这些话负责任的)
作者: 都梁老马    时间: 2015-7-10 21:05
我是之前关于罗莱帖子,你应该有看到。就刚刚,罗莱的老板,亲自找到我们公司,行吧,我妥协了,帖子我删了,不删人家天天往我公司跑,我还要不要上班了。天呐怎么会这样,真心想说,作为一个老板,他不知道这样影响不好吗?公司同事都在看,进公司之前给我打电话,我一听到公司了,我就让他不要进公司,他还是进去找了。现在怎么的,以前顾客是上帝,现在是商家是大爷。现在的人太恐怖,我等小市民 hold 不住啊
作者: 天马阿飞    时间: 2015-7-10 21:05
黑心商人。你应该都录音,不管和他们有什么接触,手机直接开录音录下来。包括进派出所协调的,都要录音下来!!!当然是偷偷录,光明正大录,他们就会使用些什么小手段,所谓的警察也会阻止你 的!!!相信我说的,我也遇到过
作者: 淮河渔夫    时间: 2015-7-10 21:05
如果人家态度诚恳,并且真心道歉了。那个其实也没必要太深究了。可问题就出现在这里,她态度一不端正二不诚恳的,还为自己拿人家小朋友50块钱找各种借口。还口口声声说我故意找茬啊,收了别人钱啊,几个小朋友是我指使的之类的。明显就没有感觉到自己错的地方,这个时候,完全没有必要妥协。她不是要起诉吗,我等着。
作者: 南希南希    时间: 2015-7-10 21:06
她以为她跟那个男人,一大早就去城南派出所报案,让我过去,我就虚了?我身正不怕影子斜,你提出什么条件我都不同意,还删帖,还道歉,还给你店造成名誉损失。还说什么那几个小朋友是我指使的,还什么早就听说国贸鸡排店被人闹事跟我有关系,还说什么监控上都有。还什么我收了别人钱,故意去你家的。有证据你就拿出来,我手机里有录音,还是完整的。还自以为在派出所2个人对我各种嘲讽指指点点的,我一个人就怕你们了?不服就去起诉,看看谁怕谁。开玩笑。临走的时候那个叫曽兆芬的也拍了《治安调解书》,上面有我身份信息,随便你查,来呗。还找个人来骂我。你随意,记着一句话,我被狗咬一口,我不会咬回去的。
365跟新鲜事上那么多投诉商家的,至今也没听说,有哪个商家出尽各种鬼找当事人要求道歉还删帖赔偿的。就你家,还报案,还知道我家在金鹏大道等等的。
自己向那几个小朋友要50块就不对在先,然后消费者索取发票还没有。
是,地税的是说了,单月营业额低于3W的可以不用纳税,的确有这个优惠。但是,人家也说了,如果顾客需要发票,你必须要有。因为你有实体店有个店面在那里,不像烧烤摊或者小商小贩。地税的还说了,只要是有店面的,在营业一个月以后,必须去地税办理各种证照。你以为你转的别人店,挂着前业主的健康许可证就行了?3个人在里面,挂着别人的健康许可证,你真是坟前烧报纸糊弄鬼呢?!
作者: 盱眙县液化气    时间: 2015-7-10 21:08
我是之前暴罗莱帖子的,你看过那个帖子的。罗莱的帖子已经被删除了。真心来不了,罗莱的老板居然堵到我公司了,我的天!之前打电话说到公司这里的时候就说了不要进公司我会出去,还是进来找了。罢了罢了,我认输,我等小市民还是不和大老板斗了,帖子我是删了,不然天天往公司来,我这班也不用上了。
作者: 魏哀    时间: 2015-7-10 21:10
还有个,你是女孩子。再遇到这种事情就直接报警说他影响了你正常生活。
作者: 宝马非马    时间: 2015-7-10 21:10
我老公公司跟我公司很近,他说算了,反正我们现在东西也退换了,总不能让他天天往公司跑。只想说现在的人都好恐怖。
作者: 刺猬-娜    时间: 2015-7-10 21:13
关于《五洲国际无良商户巴弟鸡排涉嫌欺压敲诈儿童,偷税漏税》的严正声明


无论原帖还是后续,本人都愿意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在此,再仔细向各位网友阐述一下情况:

1.在顾客损坏你店展示架时,你要有个证明该展示架价值的文件方可进行索赔。而不是任凭你说价值几何。

更何况,弄坏贵店非全新展示架的是几个10岁左右的儿童,作为未成年人,你更应该在其监护人在的情况下索赔,而不是当时就让那几个小朋友进行赔偿。此举是否涉嫌违反《未成年保护法》?

2.作为商户,在消费者在贵店消费以后,提供发票是你的义务,而不是认为自己小本经营就可以不提供发票。并且还以种种借口拖延时间,甚至当初都不承认自己是该店业主。

尽管地税有关于每月3万以内营业额免税的优惠政策,但是,地税也明确规定,如果有人索取发票,你必须要给。更何况,你店并非流动摊点和小商贩。

3.作为贵店现在的所有者,无论你是否在别人手里转过来的,为何你店健康证却是别人的,而非你现在店内3人中的任何一个人?

孙姓男子作为你口中的普通朋友,为何能在无健康证的情况下能够自由出入你们的食品操作区,并且没有任何防护错失?此行为是否涉嫌违反《食品卫生安全法》?

如果你店是你后期接手的,那么,你店的卫生许可证、营业执照是否同期都做了变更手续。

4.作为消费者,我有权利对商品和服务以及保护消费者权益工作进行监督。

5.9日上午在城南派出所内,关于你们指责本人是因为收受了第三方的利益而刻意找贵店麻烦,以及当初弄坏贵店展示架的小朋友是在本人授意下进行的,你们是否有证据。

而且,之前很多次,你们2人对本人的各种人身攻击本人保留法律追究责任的权利。


以上所诉,句句属实,本人愿意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另外,此次事件,也提醒各位家有未成年的父母或者即将甚至将来有的,在您的孩子与其他同伴一同游玩时,一定要提醒他们哪些是不可以接触的,尽量不要让他们脱离你的视线,以避免不愉快的事情发生。

      更提醒各位网友与其他消费者,为了你的权利和义务,请消费后索取发票。


陶佳

2015年7月9日晚7点于盱眙

作者: 浮云    时间: 2015-7-10 21:13
打击无良商家
来自: 微社区
作者: 看不见的门    时间: 2015-7-10 21:15
楼主是否盱中03届?
来自: 微社区
作者: 跳舞的老鼠    时间: 2015-7-10 21:16
你知道的太多了!!!话说,阁下是何方高人?
来自: 微社区
作者: 五星大师    时间: 2015-7-10 21:16
如是,即我儿同学。
来自: 微社区
作者: xyzmwy    时间: 2015-7-10 21:17
如是,即我儿同学。
来自: 微社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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