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城盱眙网
标题:
婚嫁给多少彩礼合适
[打印本页]
作者:
深院空巷锁千秋
时间:
2017-8-13 17:30
标题:
婚嫁给多少彩礼合适
进入8月,春暖花开,结婚旺季悄然而至。一对对新人们忙着拍摄婚照、筹备结婚、布置新房,准备完成人生中最重要的一个仪式。
、
丈母娘给准女婿的彩礼“难题”
准备于今年年底结婚的侯先生说,丈母娘还算开明,说的是“10001”的彩礼钱,“虽然没问自己多要彩礼钱,但是私下也嘀咕了好几次,说某某人和某某家的彩礼钱是31800,整个‘三家一起发’多好。”自己也没好多说什么,不是不愿意给丈母娘多一些彩礼钱,而是自己仅婚房和装修就已花尽了自己和父母的积蓄。再问老人索要彩礼钱,心理就很是过意不去。
而同样计划在今年结婚的赵先生也表示称,虽然丈母娘答应给买辆车,并且承担了装修的费用,但是买房已经花了将近60万;而且,买家具家电、拍婚纱照、购买婚戒、置办婚庆酒席、蜜月旅游等等都需要钱,彩礼钱不能不给,“只能是按照最低的‘10001’给了。”
随着结婚成本的逐年抬高,给女方的彩礼也跟着出现了水涨船高的趋势。但是也有一部分待嫁女青年表示彩礼钱的上涨并不是丈母娘刻意刁娜准女婿。女孩出嫁,父母给准备的嫁妆钱比男方给的彩礼钱还要多出不少。彩礼钱也只是个形式,最后也都还给了男方。
每年1000万对左右的新人,涉及3000万家庭,仅狭义行业产值就达4000亿元。如果再加上与结婚有关的房地产业、装修业等,整个潜在市场超过1.5万亿元,占整个GDP的5%左右。在结婚成本居高不下的今天,结婚不单是两个相爱的人及背后两个家庭的结合,同时它还为GDP做出了很大的贡献。
结婚彩礼钱是中国旧时婚礼程序之一,又称财礼、聘礼、聘财等。
我国自古以来婚姻的缔结,就有男方在婚姻约定初步达成时向女方赠送聘金、聘礼的习俗,这种聘金、聘礼俗称“彩礼”。周代是礼仪的集大成时代,彼时逐渐形成一套完整的婚姻礼仪,《仪礼》中有详细规制,整套仪式合为“六礼”,西周时确立并为历朝所沿袭的“六礼”婚姻制度,是“彩礼”习俗的来源。“六礼”即:纳采、问名、纳吉、纳征、请期、亲迎,六礼中的“纳征”是送聘财,就相当于现在所讲的“彩礼”。这种婚姻形式直到中华民国都有延续。
有些地方习俗称为纳征,征是成功的意思,即送彩礼之后,婚约正式缔结,一般不得反悔。若有反悔时,若女方反悔,彩礼要退还男方的;若男方反悔,则彩礼一般不退。
中国改革开放以后,“结婚彩礼钱”,一词跃然于中国社会婚姻风俗中,在20世纪70年代末,“结婚彩礼钱”主要花费区域是有四大件之称的“自行车、缝纫机、收音机和手表”,后人沿用“四大件”之说,表达“结婚彩礼钱”的内涵。
70年代
20世纪70年代“四大件”具体包括自行车、缝纫机、收音机和手表。人们也形象地称其为“蹬蹬、转转、听听、看看”。
80年代
20世纪80年代“四大件”是电视机、电冰箱、洗衣机和电风扇。
90年代
20世纪90年代“四大件”是在80年代基础上稍微有点调整:冰箱、彩电、空调、洗衣机。
21世纪初
2000年至2009年,这十年中,关于这十年间的“四大件”说法,争议很大,最早有“房子、车子、票子和保险”四大件之说,按照现在结婚首先需求男方要有“房子和车子,稳定的工作”一说,应该比较靠谱,当然也还有其它说辞。
中国法律关于结婚彩礼钱的说辞
1984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行民事政策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一条规定:“父母或他人违背男女双方或一方意愿而强迫包办婚姻和以索取财物为目的,违反男女双方或一方意愿而强迫结婚的买卖婚姻,一方要求离婚的,如果婚后双方没有建立起感情,应准予离婚”。
最高人民法院1984年《意见》第17条的规定:“属于包办买卖婚姻所得的财物,离婚时原则上依法收缴。”
作者:
看不见我
时间:
2017-8-14 09:54
作者:
浅蓝淡雅
时间:
2017-8-14 16:08
看男方家庭条件吧
欢迎光临 小城盱眙网 (http://www.xcxy.net/)
Powered by Discuz! X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