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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买房“假离婚”?房子没买着原本自己那份也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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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南枫
时间:
2016-11-1 14:21
标题:
为买房“假离婚”?房子没买着原本自己那份也没了
一段时间以来,有不少市民因为购房等各种现实需求,在民政局办理“假离婚”。然而,一旦假戏真做,势必会产生各种矛盾。去年年底,就有一对曾经“假离婚”的夫妇来到秦淮区人民法院。妻子将丈夫告上法庭,希望能重新分割财产。
刘女士和丈夫周先生已经结了两次婚了。两人第一次离婚是协议离婚,协议中两人明确约定,夫妻共同财产归男方一人所有。离婚后不到半年,两人复婚。没想到,两人刚复婚不久,就因为各种生活琐事产生矛盾,又走到离婚那一步。这次离婚,刘女士和周先生却因财产分割问题产生巨大矛盾,问题的焦点,就是两人第一次离婚时约定归男方的那套房。
在庭审中,刘女士表示,自己与周先生的第一次离婚是为了申购经济适用房,属于“假离婚”。但两人离婚后,刘女士还是没有申购到经济适用房。刘女士说,自己在复婚之前,和丈夫的感情一直没出现过大问题。两人在离婚协议中将房产约定为周先生一人所有,完全是为了买房办“假离婚”。
但是,被告周先生矢口否认刘女士“离婚是为了申购经济适用房”的说法,坚称离婚是真实意思表示。周先生认为,两人在第二次结婚时,房子已经属于自己的婚前财产,不应该再分给刘女士。
法官认为,原告刘女士要证明离婚协议并非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存在较大的举证困难,诉请难以得到法院的支持。
法官告诉现代快报记者,像刘女士这样的案例并非个案。法律上没有“假离婚”的概念,一经签字离婚,即发生夫妻身份关系解除的法律效力。所谓复婚,也是重新缔结新的婚姻关系。
作者:
笑颖
时间:
2016-11-2 13:49
只能叫自作自受
作者:
延续的爱
时间:
2016-11-2 13:57
作者:
二万
时间:
2016-11-7 15:35
炒作
作者:
大婷
时间:
2016-11-9 16:07
一直在强调不管你是假离婚还是真离婚,办了离婚证那就是真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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